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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领航 检益护滦 在山河田野间践行初心使命
时间:2024-08-08  作者:滦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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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情况

滦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建为引领,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在留住“一河一山一风景”,守护“一田一地一风情”中赋能公益诉讼,将党建优势转化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绿色引擎”,以做好多维保护释放公益诉讼最大效能,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福祉、守护和美乡村提供了坚强的保障,被省检察院评为“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先进集体,记集体三等功。

做法成效

(一)以红色精神为引领,在赓续红色血脉中凝聚力量。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重要指示,从红色基因中汲取强大信仰力量,让党建成为带队伍促业务的“最强引擎”。一是突出“红色引领”。第二党支部找准党建与公益诉讼业务结合点,常态开展读红色经典、讲红色故事、参观红色旧址等活动,以先烈先辈为镜,回望初心、勇担使命,升华认识、强化责任,切实把党中央、最高检和省院对红色资源保护的政治要求转化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行动自觉。以开展红色资源和文化遗址保护专项工作为契机,以游客刻划长城城砖等不文明行为为切入点,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相关单位落实明长城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出台《滦平县长城文物保护工作协调协作机制》,为更好地保护历史文物提供机制保障。二是争当“红色先锋”。依托支部“三会一课”“滦检讲堂”等,常态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学习、纪律学习,积极参加专题辅导讲座、专题培训等集中学习,做到业务培训要讲党课、个案办理要讲政策、工作生活要讲纪律。支部书记、支委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鼓励青年党员干警讲信念、谈心得、促提升,激发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支部获评“2023年度优秀党支部品牌”,1人获评“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称号,1人入选全省公益诉讼人才库,7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三是凝聚“红色力量”。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支部党员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广泛宣讲法律政策、公益诉讼职能、身边典型案例等,在服务群众的同时,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招募公益保护志愿者20名,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17名,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公益保护。针对“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企业非法炼油造成大气污染线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加班加点“马上就办”,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调查、第一时间答复,获得群众好评,展现了滦平检察办案的速度与质效。

(二)以多维保护强推进,在守护“平安城”中彰显担当。胸怀“国之大者”,自觉融入平安滦平建设,让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一面守护平安滦平、法治滦平的鲜明旗帜。一是当好绿水青山“守护人”。第二党支部将守护潮河,保护京津水源作为“一号工程”,开展河湖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成立专项监督党员办案组,分管副检察长作为组长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领办案组到各个乡镇、村排查隐患50余处,处理问题40余个,发现线索19件,立案15件,疏通河道100余公里,治理流域180平方公里,助力潮河流域水质连续多年稳定在Ⅱ类及以上标准,办理的督促保护首都水源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院典型案例。二是当好护航民生“执行人”。聚焦急难愁盼问题,组建“1+2”党员办案团队,细化若干富有特色的贴民心、顺民意、暖民心的务实举措,全力护航民生民利。2023年以来,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立案15件,办理的《刘某某、王某某等5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省院评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检察典型案例。三是当好司法为民“知心人”。找准“党建+公益诉讼+乡村振兴”目标和质效融合点,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整治乱象,激活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上的关键作用,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对口包联有5100个村民的乡村1个,选派3名优秀党员干警驻村帮扶,检察干警每天走村入户进农田,为农民送去“接地气”的法律知识。针对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临时占用耕地后普遍存在的无人监管行为,成立由检察官、特邀检察官助理、检察技术人员组成的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素能,合力攻坚,督促张唐铁路项目部对临时占用的20.1375亩耕地完成复垦,该案获评2023年最高检耕地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三)以溯源强化治理,在弘扬“滦检风”中争创一流。针对公益诉讼中的实践难题,从党建工作找办法、求突破,努力打造一流党建、业务品牌。一是上下联动,推动协同共建。发挥党组织优势,针对基层院案子多、人员少的情况,主动向上级院党支部学习,开展“汇聚青春动能 护航燕赵山海”主题党日联学联建活动,针对重大案件开展专项讨论,做到政治业务齐检视,市县两级共剖析,重大案件一体办。在红色资源保护、水源地保护、矿业污染治理等方面重点发力,形成了凸显滦平检察特色的基层治理品牌。二是横向联动,推动协同治理。打破部门、区域界限,加强与法院、司法局、公安局、生态环境、水利等单位的党建互学、人员互动、业务互促,联合开展同堂培训、党建观摩等活动,推动党建和探索创新公益保护新形式同心同向。与北京市密云区、承德市、丰宁县检察院构建京冀“两地四院”公益保护协作平台,与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长城保护工作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长城“边界”保护难题。与隆化县院、隆化县河长办、滦平县河长办签订《跨区域滦河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法》,形成滦河流域水生态保护合力。三是创新模式,推动系统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与为法治担当相一致,围绕制约滦平高质量发展的难题和堵点,组织党员讨论研究,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办案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0余篇,助推食药、环保等多个行业、领域开展系统治理。探索“检察办案+立法建议”工作模式,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发掘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0件。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梳理出推动系统治理的对策建议转化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件,实现双向转化衔接,“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做法得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典型意义

(一)聚焦服务大局,拓展检察机关服务县域发展的职能范围和履职方式。坚持“抓党建、促发展”不动摇,把党的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实现党建与公益诉讼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在“提质增效”新发展阶段,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围绕大局、聚焦重点、拓展空间,更好地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效能,为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贡献滦平检察力量。

(二)坚持公正司法,积极回应群众对检察和司法职能提出的新要求。注重用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以“我管”促“都管”,滦平公益诉讼检察99%以上的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实现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同时,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这一崇高的政治责任、神圣的法定职责、美好的公益使命、创新的检察职能,用法治力量、党建智慧,更好的为法治滦平建设贡献力量。

(三)践行初心使命,更主动、更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现实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跟进监督,主动将党建智慧融入社会治理,构建一体化履职新格局,从民生小案到乡村振兴,以最高效的履职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以“检护民生”为引领,在支部党建有力推动下,提升能力本领,增强公益诉讼检察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