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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要创新
时间:2015-06-30  作者:汤维骏 周薇 谢庆芬  新闻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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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周薇 谢庆芬)6月24日至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如林一行赴湖南专题调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李如林先后考察了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派驻省女子监狱检察室、天心区社区矫正中心等,与刑事执行检察一线干警深入交谈,详细了解派驻检察室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以及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等情况。

  李如林认为,湖南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检决策部署,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各项专项活动有布置、有检查、有措施、有成效;传统和新增的业务工作有新的举措,通过建立必要的制度和新的措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李如林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和曹建明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要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加以考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于国家稳定、社会和谐,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刑事执行检察队伍建设要加强,目前进行办案责任制改革,刑事执行检察机构和队伍建设都要进一步加强而不能减弱,要通过教育培训等途径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要创新,突出检察主体地位,协调与监督对象的关系,既要监督也要配合,共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达到双赢的目标;监督效果要强化,无论是提出检察建议,还是纠正违法意见,都要注重监督效果。要认真研究科学有效的监督方式,确保法律监督取得实效。

  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