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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规范司法成为每个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
时间:2015-05-11  作者:  新闻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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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检察长与2015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学员交流侧记 

王治国 张仁平

  

   5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2015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上作“加强检察监督,保证法律实施”专题报告。  林少宁摄

  

  “检察监督责任重大,在建设法治中国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曹建明检察长敢于直面问题,表现出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高度自信,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高度自觉。”

  “规范司法行为深得人心,让我们看到了检察机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的坚定信心。”

  ……

  5月9日下午,福建厦门,细雨蒙蒙。但这雨,丝毫没有影响国家会计学院报告厅里激情与热情的交流交融。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的2015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上,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了“加强检察监督,保证法律实施”的专题报告,在3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与共鸣。

  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曹建明用一份份翔实的史料,一幅幅珍贵的照片,一个个典型的案例,一组组客观的数据,向人大代表们介绍人民检察制度波澜壮阔的发展史,报告当前法律监督的重点焦点,汇报检察机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保证法律实施的努力。

  掌声,先后4次在报告厅里响起。

  “对发生的冤错案件,我们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首先深刻反省自身的责任”

  人大代表们的第一次掌声,为检察机关勇于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而响起。

  近年来,检察机关发现并监督纠正多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冤错案件。从“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安徽于英生杀妻案”,到“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案”、“河北王玉雷故意杀人案”,曹建明一一道来。

  曹建明坚定地表示:“对发现可能有错的案件,必须做到发现一起、复查一起,确有错误的坚决纠正,决不允许为保自己的面子而拖着、压着、瞒着。对发生的冤错案件,我们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首先深刻反省自身,倒查追究批捕、起诉环节把关不严的责任,吸取沉痛教训,健全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长效机制。”

  内蒙古赤峰学院副院长郭丽虹代表为检察机关点赞。她说,监督纠正每个冤错案件,检察机关坚守了法治精神,捍卫了法律尊严,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实际上,要守住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绝非易事,需要检察机关既敢于依法办案,又带头规范办案。

  “曹建明检察长对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丝毫没有回避,不论是在对待冤假错案的态度上,还是动真碰硬整治不规范司法行为,我都看到了检察机关直面自身存在问题的勇气。”浙江省武义县更香有机茶叶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俞学文代表说,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不仅自己找问题,还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诚请社会各界监督,让人心生敬佩。

  “在强调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绝不能忽视甚至否定文明规范执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格文明公正执法是一个整体,要全面贯彻。”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这一司法原则,人大代表们很关心。

  “强调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绝不能忽视甚至否定文明规范执法。”在报告中,曹建明检察长对此进行阐述,“严格公正执法与文明规范执法是辩证的关系,也是目的与方法论的关系。政法机关严格公正执法,要通过文明规范执法来体现。”

  在讲到文明规范执法时,报告厅屏幕上出现16个中文大字:“清而不刻,和而不荡,严而不残,宽而不驰。”

  这是曹建明检察长2011年6月访问韩国时,在时任韩总检察长金圭办公室里看到的。他说:“这16个字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清而不刻’,就是清廉而不苛刻;‘和而不荡’,就是主张司法既要平和,又要有原则性;‘严而不残’,强调司法要严格,但又不能残酷;‘宽而不驰’,讲的就是司法要宽严相济。韩国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都如此深刻融入中国文化,我们更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自觉把严格文明公正执法作为一个整体来抓。”

  听着曹建明检察长对个中含义的解读,代表们纷纷点头,对检察机关狠抓文明规范司法表示赞同。

  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年评剧团外联部部长靳灵展代表说,近年来,检察机关的司法理念在转变,司法作风在改进,文明规范司法的水平在提升。

  “我在调研视察中发现,检察机关在办理经济领域犯罪案件时,十分注重办案的时机和方式方法,不轻易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既打击职务犯罪,又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山东省巨野县丽天明泽大酒店总经理尚瑞芬代表说。

  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并非一日之功。四川省文联副主席陈智林代表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已经取得成绩的同时,建议检察机关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持续加强检察人员的法治理念和职业良知教育,培育法治精神,提升职业素养。

  

  “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让检察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2009年,曹建明检察长提出,要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近年来,最高检出台一项项刚性制度措施,规范检察权的行使。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列举的一个案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江苏省响水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进兵滥用职权案,他在庭上翻供说检察机关对他刑讯逼供。但检察机关对他讯问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有录音录像在案,真相不辩自明,迅速平息了舆论。”江苏省泰兴市邮政局江平路支局局长何健忠代表说,检察机关规定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讯问时进行“全面、全程、全部”录音录像,一方面加强了对检察人员是否规范司法的监督,另一方面也是对干警依法办案的保护。

  最高检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逐条整理,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条反馈意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的检务公开,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曹建明检察长今天讲的这些制度措施,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是主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坚定决心。”甘肃省白银市公交公司第三分公司总调度员张惠萍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清晰地记得曹建明检察长上月底去甘肃调研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时当面向她征求意见建议的情形。她说,检察机关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让她十分感动。

  “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让检察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虽然在这方面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但还不够。我们要始终牢记检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就要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曹建明检察长诚恳的话语刚落,全场顿时响起长时间的掌声。

  “规范司法关键在基层,如果基层严不起来,规范司法就是一句空话”

  在与2015年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的学员交流时,曹建明直言:“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主要任务在基层,司法办案中的问题大多也出在基层。如果基层严不起来,规范司法就是一句空话。”

  基层检察人员是否能够严格规范公正司法,不仅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重视,人大代表们也很关注。5月7日,正在参加这次专题学习班的30名全国人大代表到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视察。

  “从思明区检察院创造条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我亲身体会到了检察机关从最高检到基层院对律师权利保障的重视。”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蔡学恩代表说,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做得细、做得实,是司法自信、司法文明的体现。

  在何健忠代表看来,各项制度立起来严起来,依法规范办案才有保障。他建议,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指导和督查,真正把规范司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检察院。

  “各级检察院要大力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让规范司法成为自觉行动和职业习惯。”曹建明检察长对规范司法的明确要求,再次赢得代表们的热烈掌声。

  两个多小时的报告不知不觉结束了。当曹建明检察长走出报告厅要上车时,许多代表围拢上去,与他合影留念,与他继续交流,甚至不顾雨点打湿衣衫,因为在他们心中,对加强检察监督充满信心、对全面依法治国满怀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