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素有“紫塞明珠”之称,是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生态支撑区”。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实施五周年来,承德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检、省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及视察承德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弘扬塞罕坝精神,切实担负起守护首都生态“护城河”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生态责任、时代责任,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和推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28件,提出检察建议1352件,起诉135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26.32万亩,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7公里,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9.7万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2368.68万元,提起惩罚性赔偿108.24万元。
编织机制“网格”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共治
制定了《关于服务保障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检察机关精准投入服务保障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生态支撑区”建设。深化开展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联合行动,同辽宁朝阳市、内蒙古赤峰市检察院建立《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
为服务和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同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会签《关于深化密云水库饮用水源地跨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办法》。市县两级检察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机制、能动监督、溯源治理“三位一体”抓实工作,全力促进了全市水资源水生态、林地草原综合治理,为“两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同市政协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形成监督合力。为提高办案质效,自2019年12月起,创新推出“1+2”工作机制。坚持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融合发展,探索集中统一行使公益诉讼、食药安全领域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刑事检察职能的制度,要求员额检察官对相关案件“一次审查、一体把握、一案到底”,高效推进关联案件办理,通过线索整合、证据共享、监督联动等制度,以及“一条龙、一体化”审查模式,加强了对犯罪的打击,增大犯罪成本、增强公益诉讼效果。通过各项机制建设,形成内外协调、联动发力、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多条线工作大格局。
以专项为抓手公益故事展开生态画卷
五年来,依托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长城保护、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全方位筑牢司法防线。发扬塞罕坝精神,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组建由市县两级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参与的办案组,针对坝上草原植被生态破坏问题,部署开展坝上地区风电项目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组织办案组调查风电项目50个、风电机组1986台,发现破坏场所90余处,分别向各自县的环保局、林业局、农牧局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监管部门和承建风电场企业投入修复资金1.47亿元,恢复植被面积22.5万亩。山川重披绿,旧貌换新颜,风电项目建设中昔日沙土朝天的景象在公益诉讼办案监督后,变得郁郁葱葱、风光旖旎。该专项活动工作做法得到市委书记和市政法委书记批示肯定,新闻稿件被《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头版刊发,承德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修复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获河北省2021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提名。
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开展“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承德市、县两级检察院,分别组织检察干警对辖区内的长城进行实地踏勘,了解长城遗址现状,为司法保护长城掌握了第一手资材。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长城保护领域案件线索75件,立案62件,磋商结案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件,督促修缮受损长城12处,划定长城保护范围20处,规划修缮方案2处,规划完善警示标识牌613处,推动争取文保资金147万元。研究制定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四市检察院《关于建立长城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办法》,推动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走深走实。承德市检察院“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被评为河北省政法系统“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十大经典案例。
筑牢司法防线守护首都生态“护城河”
针对水源地污染问题,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双桥区院对“葛家胡同雨排口”污水管道崩裂失修造成污染的问题,向区城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时督促对渗漏之处进行封堵,有效保障了武烈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滦平县院及时发现水资源水生态安全隐患问题35个,污染环境线索18件,通过立案督促整改落实18个。双滦区院组织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依托卫星云图定位现场对侵占破坏河道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就河道被侵占的历史背景与当地有关人员和知情群众进行座谈,召开专题督促整改协调会议,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在持续跟进监督中,侵占河道10余年的5600平米违章建筑已拆除,35亩耕地已退出,河道恢复了原貌。宽城县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监督非法电捕鱼的6被告增殖放流投放鱼苗,向潘家口水库投放鱼苗2400多斤。
聚焦护航冬奥、服务二十大顺利召开等安保工作大局,努力营造优质的生态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的法治环境,部署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专项排查活动。突出排查安全设施不达标、破坏生态环境、违法占地等问题,强化源头治理,牢牢守住安全、生态、土地三条红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专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法委的批示肯定。
提升办案质效多渠道全方位营造氛围
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两级院检察长带队进承钢、颈复康药业等企业宣讲16次,通报典型案件,解答热点问题,征集意见建议,着力促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发展。同步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组建工作宣传队,深入乡村宣讲,提升群众公益保护意识。创新宣传方式,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稿件800余篇,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信息刊登《检察日报》《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承德日报》等媒体100余篇,定期举办主题宣传周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特殊节点,集中进行法制宣传,全方位营造公益诉讼工作良好氛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强化了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营子区院、双滦区院聘任兼具“职能宣传、线索收集、外部监督”职责于一身的公益诉讼监督员60余人,动员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公益诉讼工作。
强化质量建设培育典型树立精品
强化精品意识,做好典型案件培树工作,集中办理有震动、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承德市规范药品广告行政公益诉讼案”“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草原生态环境修复行政公益诉讼案”“承德市滦平县长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0年河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滦平县院、围场县院办理的长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2021年河北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大力开展“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专项活动,主动服务大局和融入国家治理,市、县两级检察院实现最高检“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专项活动千案展示案例全覆盖。承德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先后被河北省检察院、承德市委组织部评为“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集体,被推荐为2022承德市先进典型集体。
五年正青春,乘风再起航。新起点,新征程,承德市检察机关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定保护公益信仰,不忘守护群众初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