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营子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岳主持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结合前期学习和检察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交流发言。李岳就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要深刻领悟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我们党首部关于政法工作的党内法规,也是第一部关于政法战线的党内法规。学习贯彻《条例》既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在政法工作领域的具体实践,也是检察机关检察干警强化党性观念意识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我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条例》作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总宣言、总规范、总遵循,对检察机关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是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最根本保证。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落实党领导检察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三要深化贯彻落实《条例》重点任务情况。对标对表《条例》要求和上级督查《条例》重点任务清单,增强责任意识,在认真自查政治建设、责任落实、依法履职等情况的同时,结合督查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和细化配套落实《条例》的机制和举措,坚持把《条例》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