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德市检察院召开2022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次集体(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会杰主持会议并讲话,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专职检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会议重点学习了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同志解读《条例》专题辅导报告的主要内容和主持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时的讲话。听取了政治部基层建设指导处关于市院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会杰就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以下要求:一要深刻领悟《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我党第一部关于政法工作的党内法规。学习贯彻《条例》是检察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党性观念意识的重要体现。全市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二要紧紧依靠党委及政法委的领导。解决好检察机关制度效能发挥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主动向党委及政法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三要切实承担起两级院党组的领导职责。要对照《条例》规定履行6项职责任务,把加强党组对本单位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纳入《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四要系统梳理总结贯彻落实情况。认真落实5月24日市委政法委落实《条例》推进会要求,对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深入自查,结合督查工作要求,完善配套落实《条例》的13项机制,不断把贯彻《条例》的思路举措谋深谋细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