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发展环境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双桥区委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双桥区检察院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全力为全面建设“首善之区、幸福双桥”打造一流发展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高度重视 强化使命担当
近年来,双桥区检察院始终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在全区优化发展环境大会召开之后,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院领导亲自安排、主动谋划,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工作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制定出台了《双桥区人民检察院助力全面建设“首善之区、幸福双桥”打造一流发展环境八条举措》。
细化任务 强化责任落实
该院党组将这一举措纳入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对制定的各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要求领导亲自指导,带头推进落实,各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并定期向院党组报告措施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依法履职 助力发展环境
双桥区院用法治助力全面建设“首善之区、幸福双桥”打造一流发展环境,以优质司法服务贡献检察力量。一是通过出台具体举措,综合运用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二是助力打赢信访维稳和疫情防控攻坚战;三是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检察;四是开展金融安全保卫战;五是对涉企案件“一严、三慎、二纠”;六是开展乡村土地治理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七是开展虚假诉讼违法行为专项监督;八是健全检企共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