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需要我们每个人的配合和努力。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承德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部署,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万众一心,凝心聚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引导思想舆论 学习不间断
承德市检察院党组坚决扛起防控疫情的重大政治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来抓,通过“学习强国”、微信群推送等形式,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河北省检察院丁顺生检察长在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防控举措,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同时,承德市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并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网络舆情引导应对工作预案》,通过检察专线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广大干警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和政策措施,大力普及安全预防知识。这些举措不断引导广大干警科学认知、理性应对,消除了不必要的心理恐慌情绪,并在社会汇聚正能量,凝聚精气神。
组织疫情阻击 防控不放松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检察院相关重要部署,认真做好各项疫情监测和应急准备工作,承德市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节假日和疫期机关值班工作制度,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关,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落实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律师接待窗口等重要部门和重点部位的日常消毒防疫工作,设立体温监测点,对出入所有人员进行体温监测登记,确保监测不留盲点;启动24小时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应对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对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予以应急处置。
为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承德市检察机关向所帮扶的双桥区会龙山社区捐款并赠送了防护口罩、75%酒精、84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全市两级院组织332余名“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街道、乡村,参与疫情排查防控工作。在防控疫情期间,防疫消毒、值班值守、信息宣传、人员登记和劝阻,志愿者们亲自上阵,不畏严寒和劳累,为小区居民刹住了疫情、筑牢了屏障。疫情期间,承德市检察院白振平检察长到双桥区火神庙小区和阳光小区慰问在社区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检察干警,为防疫一线的党员志愿者送去慰问品。白振平检察长对志愿者勇于担当的精神和辛勤的付出表示充分的肯定,并强调越是吃劲时、越要卯足劲,坚决守住社区这道防线,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依法履职办案 工作不停歇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严厉打击涉疫情刑事犯罪,及时应对依法办理相关案件,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承德市检察院迅速成立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坚持依法从严从快的原则,加大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力度。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疫案件10件12人,批准逮捕8件10人,移送起诉3件5人。其中兴隆县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2名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嫌疑人,隆化县检察院坚持依法从快从严办案原则,依法批捕一起利用疫情实施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有力震慑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
疫情防控是关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头等大事,承德市检察院强化责任意识,积极落实防控措施,未雨绸缪,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做足准备,在人民群众的帮助下努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