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双滦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弱势群体、民生保障、法治教育等方面,"四大检察"一体履职,融合发力,围绕办实事解民忧,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聚焦弱势群体,将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解决妇女儿童急难愁盼问题的有力抓手,主动协调民政、妇联等部门,确保精准施救,形成一次救助、长期关怀、部门联动、多元帮扶的社会救助效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其中救助困难妇女儿童1人,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发放司法救助金10.4万元。
聚焦民生保障,主动回应群众在就业、住房、医疗、出行安全、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方面的司法需求,办结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7件,持续推进支持起诉工作纵深开展,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17万余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受理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诈骗案件共计22件27人,受理审查逮捕6件8人,审查起诉16件19人。
聚焦法治教育,加强"检察+学校"联动,检察官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共同打造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对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帮教活动,促使健康复归。发挥"未蓝工作室"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作用,开展"刑事办案+综合帮教+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社会治理+法治宣传"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实现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的法治教育与司法保护。
聚焦食品安全,联合该区法院、市场监管局、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会签了《关于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促进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配合,堵塞食品药品领域从业禁止监管漏洞。办理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均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诉请,获人民法院判决全部支持。针对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不规范等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件,督促提高乡镇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助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聚焦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行刑双向衔接机制作用,深化推动民生"小专项",共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7件,其中提出行政审判违法检察建议6件,提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6件,提出检察意见书26件,行政机关均按要求整改完毕。撰写的《麻某非法狩猎行刑反向衔接案例》《宋某某非法经营行刑反向衔接案例》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