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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检察机关2022年1至12月主要业务数据发布
时间:2023-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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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呈现向好发展态势。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70人,同比下降30.9%;不捕1004人,同比上升60.4%,不捕率为44.2%,同比增加18.8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3176人,同比下降30.6%;决定不起诉1395人,同比上升114.3%,不起诉率为30.5%,同比增加17.3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63.2%;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8.1%;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7.9%。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78件,同比下降19.1%;监督后侦查机关已立案(撤案)74件(含积存案件),同比上升68.2%,占监督数的94.9%,同比增加40.7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72件次,同比上升2.8倍;已纠正566件次,同比上升4.3倍,监督采纳率99%,同比增加18.3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1件,同比下降57.7%;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8件,占审结总数的61.5%。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5件次,同比上升47.7%;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65件次,采纳率100%,同比增加4.5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11人,对监管场所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76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56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81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人。

二、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8件,办结案件中共提出监督意见38件,其中提出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4件。抗诉改变率100%,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91.2%。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0件,同比上升14.3%,法院同期采纳80件,采纳率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0件,同比上升4.2%,法院同期采纳100件,采纳率100%。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3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69件,同比上升7%,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86件,同比上升53.6%。

三、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同比下降15.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减少50%。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2件,同比上升50%,法院同期采纳42件,采纳率100%,同比持平。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5件,同比下降6.6%,法院同期采纳85件,采纳率100%,同比减少1.1个百分点。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2年1至12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6件。其中,各级院领导包案化解5件,化解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7件,运用公开听证化解14件。

四、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83件,同比上升8.4%。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24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59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491件,同比上升18%。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1件,同比下降68.7%。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24件(含积存案件)、支持率达到114.2%,同比增加45.5个百分点。

(四)办案效果。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592万元;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耕地、湿地、草原423.4亩。

五、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90人,不捕191人,不捕率为50.1%,同比增加10.5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19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11人,不起诉134人,不起诉率30.1%,同比增加7.6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99人,占审结数的18.2%,同比增加6.4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87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1073次,同比上升173%;开展法治巡讲116次。

六、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441件,其中重复信访38件,同比下降13.85%。受理刑事赔偿申请案件数量同比持平,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00%。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268件,同比上升1.57倍。发放救助金343.1万元,同比上升37%。

七、入额院领导办案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741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62件,占1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447件,占83.1%。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307件,占75%;民事、行政检察类案件130件,占7.5%;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304件,占17.5%。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1至12月,全市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51人次,同比上升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