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城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及全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12月9日,滦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长城保护工作推进会议,这也是《滦平县长城文物保护协调协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实施后,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首次长城保护工作会议,是落实《机制》,共同推进长城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
会上,滦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友仁从三方面通报了滦平县检察院在开展长城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一是以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促进长城文物保护。共办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件,全部以磋商的形式结案。通过磋商方式督促长城管理部门及时履职,及时保护公益,也体现了与长城保护管理部门的协同共治。二是牵头建立协调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长城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机制》的建立,有效推动各成员单位依法全面履行长城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各职能部门的合力,助力长城保护。三是秉持“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推动长城保护工作落地落实。坚持“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公益保护为最佳司法状态”的办案理念,推动长城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用最小的司法成本获得最佳的公益保护效果,促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机制》实施以来在开展长城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发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金山岭长城文物管理处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助推长城保护给予了肯定,对开展长城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详细说明,在对跨区域共管维修和保护方面存在的困难希望检察机关协调配合,共同保护祖先遗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
滦平县检察院表示,针对长城保护管理部门在跨区域保护长城中存在的困难,检察机关将把此项工作做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尽最大努力推进跨区域协调机制的建立,争取建立跨区域长城保护协作机制,与跨区域一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保护长城,更好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新时代“生态强县,美丽滦平”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