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平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共同签署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加强了检察机关与河长办的协作配合,促进了检察职能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实现了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的优势互补,形成保护生态资源的大格局、大合力。
“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增强了河湖管护力量,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推动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助力滦平生态环境保护,为实现蓝天、碧水、净土贡献力量。
《意见》签署后,双方实地查看了潮河、滦河等重点河段水域河流水质、水域环境和沿线河岸生态环境情况,对区域内河段是否存在非法排污、侵占破坏河堤、堆放倾倒固体废弃物阻塞河道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巡查。其间,现场听取潮河流域所在乡镇干部及河湖长履职尽责情况汇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