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红色阵地作用,积极促进烈士陵园内烈士纪念碑、墓碑等纪念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加强源头治理,2021年8月以来,围场县检察院以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活动。
围场县检察院联合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下乡走访排查,对县域内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烈士公墓、陵园等纪念设施7处。经过排查发现部分烈士公墓、陵园缺乏专人进行规范化的管理维护,存在烈士纪念碑、墓碑、陵园内墙体存在破损等问题。发现问题后,围场县院积极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沟通协调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对县域内烈士纪念设施监管职责,对烈士陵园及时进行维护,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工作力度。
检察建议发送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安排专人对县内烈士纪念设施破损的墓碑、围墙进行修缮,美化陵园环境,设置提示宣传牌等,共新立英烈保护标识牌7个,修复烈士纪念碑刻字2个,修复棺椁40余个,修复墓碑1块,陵园内地砖硬化修复400余平方米、除草约4余亩,共计投入资金约10万元,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烈士纪念设施,是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一个烈士陵园都记载了一段艰苦卓绝的光辉历史,承载着革命先辈们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势在必行。围场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积极推行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持续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活动,守护烈士纪念设施,传承红色文化和红色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