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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检察院筑牢防线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1-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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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姜丽娟、谭萌)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基本单位,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日,双桥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中,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积极作为,促进刑事和解,并向案件双方未成年当事人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

  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未成年在校学生,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有悔改表现,被害人一方也有谅解对方的意愿。为更好地消除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承办检察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顾虑,细心发现矛盾症结所在,用心用情开展释法说理。在承办检察官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目前此案件相关未成年当事人已经办理取保候审,重返校园。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根据其后续表现决定是否对其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这一案件矛盾的成功化解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本案中涉案未成年人均存在家庭教育与监管缺位的问题。促成刑事和解之后,该案承办检察官与双方当事人的监护人进行座谈,“父母是一份没有岗前培训却终身‘在岗’的特殊职业,针对自己孩子的这次行为,家长们应当反思自己对孩子的监管是否到位。”之后,检察人员现场向双方未成年当事人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这份“督促监护令”是办案检察官结合社会调查报告,针对未成年当事人具体犯罪原因和回归校园的需求“对症下药”制定的个性化监护令,引导监护人加强监护职责,选择正确的教育方式,多陪伴关爱孩子,加强与孩子沟通,帮助他们回归正途。双方监护人均表示,会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切实履行和加强监护责任,配合做好家庭亲职教育,改变以前不当的教育方式,帮助孩子重新回归校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明确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此次双桥区检察院送达“督促监护令”,正是积极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