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承德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承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提质增效进位次、争先创优树品牌”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各项工作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德市检察机关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与重点企业项目加强服务保障联系,全面提供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2018年依法起诉侵害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权益犯罪134人。充分保护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34人。积极参与防范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犯罪116人,涉案金额达7.2亿余元。把依法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风险化解、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防止引发次生风险。
全力服务保障“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依法起诉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惠农扶贫资金职务犯罪21件29人。全市检察机关选派驻村工作队14支,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包联贫困村20个,集中优势扶贫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产业扶贫、科技扶贫项目25个,落实资金960余万元。
全力服务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服务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深度参与“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依法起诉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犯罪91件147人;督促行政部门修复林地、耕地3318亩,治理滦河、武烈河等污染水域1083亩,清除危险污染物150余吨,关停整治污染企业49家,投入专项治理资金5010万元。平泉市检察院办理的赵某某等跨省倾倒洋垃圾污染环境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八大优秀案例。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坚持快捕快诉、依法严惩。承德市检察机关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依法快捕黑恶犯罪71件240人、快诉35件239人。依法及时办理了张某某等31人涉黑案、程某某等23人涉恶案等一批重大案件。
坚持主动作为、主动监督。提前介入侦查27件次,监督移送线索17件;主动发现和移送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27件。依法对张某某、吴某某等为首的6个涉恶团伙中的11人监督立案,追捕追诉34人,抗诉29人,主动履行侦查监督的经验做法被《河北法制报》头版头条报道。
坚持一体联动、打造合力。承德市检察机关建立党组统筹协调、检察长履行第一责任的扫黑除恶组织体系,大力推行市院挂牌督办、市院领导包案督导、检察长领办等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与相关单位会签协作文件、发放《扫黑除恶工作材料汇编》等形式,传递法律政策导向,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依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平台,与监察委、法院、公安等机关强化网上办案协作,《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此作了专题报道,成为承德检察一个响亮品牌。
扎实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布局。主动把公益诉讼纳入全市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大格局,紧紧依靠市“四大班子”推动公益诉讼在全市铺开。基层检察院全部争取同级党委或人大出台了加强公益诉讼的指导性文件。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和调研,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会同市政府召开全市“两法衔接”暨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常丽虹就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和公益诉讼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搭建起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平台,成为全省首家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市级检察院。
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承德市检察院与市政府、市中级法院会签《关于加强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全市检察公益诉讼提供制度保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强化食药安全监督领域合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最大限度凝聚起整治食药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合力。充分利用承办冀晋蒙辽四省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联席会议的有利契机,与辽宁省朝阳市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司法协作机制,启动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跨区域专项行动,指导基层院签订事关英烈董存瑞名誉军地跨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实施办法等7个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文件。
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量效果。承德市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定位为“一把手”工程,大力推行“统一线索管理、统一力量调配、统一办案模式”的上下捆绑办案工作法。组织实施滦河流域非法采砂治理、清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坝上风力发电项目生态修复等专项活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3件,提起诉讼2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偷漏税款等国有财产468万元。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检察院诉县国土资源局未及时收缴福盛佳房地产公司土地出让金案,成为全省检察机关首例提起诉讼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深化平安承德建设
切实增强群众幸福感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承德市检察机关积极参加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坚决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2018年度依法起诉邪教犯罪15人;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580件739人,依法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54件664人,依法起诉涉枪涉爆、涉毒涉赌、组织卖淫等犯罪99件307人。
依法惩治危害民生违法犯罪。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网络订餐整治等专项活动,批捕犯罪嫌疑人12件15人、起诉21件45人,公益诉讼立案163件,督促查处不合格食品2.5吨、假药价值22万余元。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0人,涉案金额55万余元;依法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5件10人、涉案信息250余万条。
强化弱势群体司法保护。依法批捕性侵、拐卖、虐待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1人、起诉17人;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大力推行检察长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犯罪预防宣讲等机制,2018年全市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18.2%,承德县检察院临界预防“五步工作法”被最高检推广。依法保护妇女权益,起诉强奸、强迫卖淫等犯罪80件107人。依法履行支持起诉等职能,帮助73名农民工讨薪117万元。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成刑事和解87件,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154人,丰宁满族自治县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13个,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57件、息诉49件。加强司法救助,对7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1万元。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严守社会公平正义防线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认真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监督撤案11件14人,依法不批捕309件456人、不起诉120件171人,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监督立案27件32人,纠正漏捕78人,纠正漏诉205人,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等案件抗诉23件,法院改判17件,抗诉的“1559”专案得到最高检、最高法充分认可。以做好首案对接为抓手,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依法批捕21件29人,起诉38件53人,实现对职务犯罪的依法精准打击。
做强民事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体制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1件,对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1件,法院分别采纳4件和76件。依法监督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2件,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办理支持起诉70件,涉案金额达748万元。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68件,支持、帮助法院化解“执行难”问题。
做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对刑罚变更、交付执行、社区矫正和刑罚执行法律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141人、书面纠正刑事执行违法100件。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监督执行刑罚8人。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纠正超期羁押等违法行为65件。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案件241件。